# 控股公司

> 巴拿马控股公司（1927年第32号法律下的S.A.）对外国来源股息和出售外国资产的资本利得征收0%巴拿马税，拥有17个生效的双重征税协定。

[规范页面](https://investpanama.biz/zh/guides/holding-company)

巴拿马控股公司是根据1927年第32号法律成立的股份公司，用于持有巴拿马境外资产，外国来源股息和资本利得在巴拿马免税，并可利用17个生效的双重征税协定。

## 优惠

### 税收优惠

- **收取外国来源股息0%税收** (0%) — 根据属地税制，从外国子公司收取的股息不属于巴拿马来源收入，无需在巴拿马缴纳所得税。
  - _来源: Código Fiscal de Panamá, art. Principio de territorialidad (Art. 694)_
- **出售外国资产资本利得0%税收** (0%) — 出售位于巴拿马境外的股票或不动产在巴拿马不产生资本利得税。
  - _来源: Código Fiscal de Panamá, art. Principio de territorialidad_
- **双重征税协定网络** (17) — 巴拿马与西班牙、墨西哥、新加坡、阿联酋等签有17个生效的双重征税协定。
  - _来源: Convenios para Evitar la Doble Imposición, art. Listado oficial del MEF_
- **分配外国来源收入时预扣税率较低** (10% / 5%) — 分配巴拿马来源利润的股息预扣10%；外国来源利润为5%。
  - _来源: Código Fiscal de Panamá, art. Art. 733 (impuesto de dividendos)_
### 公司灵活性

- **无最低资本** ($0) — 1927年第32号法律不要求最低实缴资本。
  - _来源: Ley 32 de 1927_
- **快速成立** (3-5 días) — 公司注册约需3-5个工作日。
  - _来源: Registro Público de Panamá_
- **100%外资所有权** (100%) — 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外国人，无国籍或居留限制。
  - _来源: Ley 32 de 1927_

## 常见问题

### 控股公司从国外收取的股息需要在巴拿马纳税吗？

不需要。外国来源股息在巴拿马免税，但不免除来源国税收或股东居住国的纳税义务。

### 我可以自动适用双重征税协定吗？

不可以。通常需要向DGI申请税务居民证明并证明在巴拿马有实际经济实质。

### 控股公司向股东分配股息时适用什么预扣税？

巴拿马来源利润预扣10%，外国来源利润为5%（如适用）。

### 即使不在巴拿马经营，控股公司也必须保存会计记录吗？

是的。2016年第52号法律要求通过常驻代理保存会计记录。

_此信息仅为一般指导，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。法律会变化，请咨询巴拿马持牌律师和税务顾问。_
